1、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汽、漏水现象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2、定期对导汽管、汽连络管、水连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径管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IA38—2000),对汽包、集中下降管、联箱、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相关焊缝进行定期检查。
5、按照《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1997)的要求,对支吊架进行定期检查。对运行达100kh的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的支吊架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必要时应进行应力核算。
6、对于易引起汽水两相流的疏水、空气等管道,应重点检查其与母管相连的角焊缝、母管开孔的内孔周围、弯头等部位,其管道、弯头、三通和阀门运行100kh后,宜结合检修全部更换。
7、要加强锅炉及大口径管道制造和安装的质量监督、检查。电站管件制造单位应持有有关的资质证书。
8、要认真进行锅炉监造、安全性能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检验工作。
9、加强焊工管理及完善焊接工艺质量的评定。杜绝无证(含过期证)上岗和超合格证允许范围施焊现象。焊接工艺、质量、管道热处理及焊接检验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15007—1992)有关规定。
10、在检修中,应重点检查可能因膨胀和机械原因引起的承压部件爆漏的缺陷。
11、定期对喷水减温器检查,防止减温器喷头及套筒断裂造成过热器联箱裂纹。
12、加强锅炉安全监察工作,锅炉第一次投入使用前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
炉外管的爆破具有杀伤力极大、后果难以预料和控制、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 员的生命安全的特点。近年来,炉外管道的爆破呈频繁发生态势,仅2000年国家 电力公司系统电厂发生8起炉外管爆破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例如:1999年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发生3号锅炉(670t/h)汽包联络管爆破 事故。1999年7月9日,3号锅炉在安全门热态整定过程中,高温段省煤器出口联箱 至汽包联络管直管段发生爆破,造成5人死亡,3人严重烫伤。事故由于该段钢管 外壁侧存在纵向裂纹,致使钢管的有效壁厚仅为1.7mm左右,从而导致在3号锅炉 安全门整定过程中,当主蒸汽压力达到16.66MPa时,钢管有效壁厚的实际工作应 力达到材料的抗拉强度而发生瞬时过载断裂,发生爆破。
又如:1995年7月5日,姚孟电厂发生1号锅炉炉外导汽管爆破造成人员灼伤死 亡事故。1995年7月5日,1号锅炉(上海锅炉厂制造UP型直流锅炉)在起动过程中切 分刚结束5min,乙侧前墙由西向东数第二屏出口联箱至一号混合器人口导汽管突 然爆破,高温蒸汽使两名正在附近测温的热工人员严重灼伤,并导致其中一名人 员死亡。其事故原因是由于每次起动切分中和切分后该管均发生短期的局部超温 ,从而引起管壁发生塑性变形,经过多次超强涨粗后,管道减薄,最终导致管道 爆破。
炉外管爆破事故主要是由管道超温超压使材料机械强度下降、支吊架失效、管系膨胀受阻、管系振动、水冲刷、管材缺陷和焊接质量不良等因素造成的。因 此,一是加强机组和锅炉运行调整,防止管道超温超压,减少易引起两相流的疏 水、空气管道的冲刷;二是要加强金属监督,定期对炉外管道、主蒸汽管道、再 热蒸汽等大口径管道、弯头、三通以及焊缝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三是 对支吊架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由于管系负荷分布不均,造成管系膨胀受阻和失 效;四是要改善停炉保护工作,认真控制化学清洗工作的质量。